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

日本漫畫家協會稱禁止蘿莉色情有如“焚書”

5月29日日本三黨派聯合向眾院提交《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》(具體內容),改正案主要強調三次元蘿莉色情製品和數據的禁止“持有”,但在附則中提出了 “將研究類似於兒童色情的漫畫等(漫畫、動畫、CG、疑似兒童性表現之物)與兒童權利遭侵害之間的關係,在3年後作出結果並採取措施”,因此引發了日本動 漫業界的抵制。



據悉,目前為止日本漫畫家協會、日本雜誌協會、日本書籍出版協會、同人誌即賣會Comike準備會、全國同人誌即賣會聯絡會均已發表聲明,反對該提案。

日本漫畫家協會公告指出,如果“類似於兒童色情的漫畫”也被劃入法律管轄範圍內,那麼由於該法律禁止的是“持有”而不僅僅是“出版”,那就意味著不僅僅是 今後創作新作品時會受到很大限制,以前已經出版的作品也會因此面臨規制。日本漫畫家協會表示“這一法律的強制力度如同焚書,能稱得上是現代社會下文化的、 文明的政策嗎?”。
 


比起禁止蘿莉色情本身,更讓人擔心的是眾多擦邊球作品的“躺槍”

同樣同人誌即賣會Comike準備會官網也刊登公告,表示“能夠向各國炫耀的這一'內容文化'的世界,是基於作家自由活動的基礎上誕生的。終於培育出來的文化的種子,今天就要被關在狹窄的牢籠中了,這樣真的好嗎?”。

以下為日本全國同人誌即賣會聯合會發表的“反對聲明”中的摘錄,其中關於此改訂案的漏洞進行了分析:
  1.單純持有即有罪
有可能會導遭到公平的搜查、濫用搜查權,錯誤評價搜查到的證物而導致發生冤案。

      2.附則中提出的“政府將推進研究近似兒童性表現的漫畫等(漫畫、動畫、CG、疑似兒童性表現之物)與兒童權利遭侵害之間的關係”,但從字面上來看早已經定出了結論。
·首先,既然“兒童性表現禁止法”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現實中兒童的權利,那麼“虛構的創作”應該不在其對象內。但這次的改正案中卻特別指出了“近似兒童性表現的漫畫等”,這令人懷疑此法案的目的是否最初只是為了限製表現自由* Q8 r: O  z3 `
過去在“兒童性表現禁止法”的改正案提出時,已經多次研究探討過“創作”與“現實”中關係,也已經得出了兩者基本無關的結論。那麼這次聲稱的“政府將推進兩者關係的研究”,恐怕並不是“研究”,而是為了推進法律而“找出(對自己有利)的證據”吧。
·其次,所謂的“近似兒童性表現的漫畫等”。
根據改正案,包括擁有不到18歲的角色的作品中:(1)出現了性行為或類似性行為,(2​​)激起性慾或色情性地接觸兒童性器或兒童接觸其它他的性器。 (3)激起性慾或色情性地赤裸身體,或露出一部分身體。
這個定義非常含糊不明,比「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相關條例」中的含糊界定更為含糊。


  3.對日本文化產業的惡性影響
目前仍然在允許範圍內的作品(並非猥褻作品,僅僅是符合“兒童性表現禁止法”定義的作品),會在一夜之間被貼上“違法”的標籤,而且“違法作品”的定義十分廣泛且曖昧。同人誌界以及全體文化產業將因此裹足不前,全面萎縮。
日本漫畫家協會、日本雜誌協會、日本書籍出版協會也均提出各自的反對聲明,認為這項法案侵害了人身自由,表現自由,甚至認為這是“焚書坑儒”的第一步。
日本漫畫家協會認為:如果這項定義含糊的法案通過,漫畫、動畫等創作都將會有可能遭到干涉。而“持有即有罪”若通過,難道是要讓一切創作過“疑似有罪作品”的漫畫家將自己創作的原稿和作品全部丟掉嗎?
這並非危言聳聽,就算從現在起一本新書都不買,但以前持有的書和DVD呢?如果其中某部被認證有罪,警察是否就可以根據你的購買記錄來“查水錶”?在這樣人人自危的環境下還要怎樣創作?
所以,這並不是簡單的“能不能收LOLI萌圖”的問題,而是“是否同意政府能隨時搞死你”的問題。
日本最大的同人誌即賣會KOMIKE也表示全面同意同人誌即賣會聯合會以及其它機構發表的反對聲明。堅決反對虐待、性侵兒童,但同時堅決維護創作自由。
 
Comike準備會表示,雖然部分作品的內容確實不太友好,但是從色情作品出道然後成為有名電影監督、人氣漫畫家的例子很多,這就說明了“那裡面存在了很 多原石”。 “為了讓源自無數才能的綻放了光輝的作品被評價為傑作,需要創作上的、構想上的、發表上的自由”。 “現在給這些才能加上枷鎖,就如同摘走了誕生名作可能性的嫩芽,讓人深感不安”。


根據此前報導,雖然該提案尚有眾多質疑和反對聲音,但由於“自公維”三黨在眾議院合計480席位中佔據了379席(自民黨294席、公民黨31席、日本維 新會54席),處於絕對優勢地位,所以外界猜測這一改正案被通過只是時間問題。如果改正案成立,將在公佈的20日後開始執行,但會有1年的“寬限期”。


 
來源:新浪微漫畫資訊頻道(取材於:テンプルナイツなど)

來源:178動漫頻道 作者:上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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